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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流程及人员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是建筑总承包资质之一,是企业承接相关市政公用工程必须用到的资质证书,很多企业对于办理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小编和大家说说市政工程资质新办流程及人员要求。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资质代办机构来完成,更高效一些。

一、市政资质新办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需要哪些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

注意事项:

1)必须按照规范填写,信息和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以及附件资料保持一致;

2)申请表不可在网上随意下载,应当至建设主管部门设置的网上资质申报系统去填写,然后下载打印,附有条形码才有效

2.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办公场所证明(自有房屋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或者借用的办公场所则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协议。

3.人员资料

1)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适用于不同的资质要求);

3)职称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5)技术工人:身份证明、技能证书复印件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